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部依本辦法補助被保險人國民年金保險費之經費,應預先匯入勞保局指定專戶。
本部依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應補助之保險費,由勞保局按月比對被保險人已繳納之應自付保險費後,由前項款項撥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