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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莫拉克颱風受災農民健康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受災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者,本人或其受益人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
八日至九十九年二月七日請領保險給付時,保險人得自保險給付金額中扣
抵欠繳之保險費、利息、滯納金後核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