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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因不可歸責之事由,致第二條第一款補助對象先行墊付補助費用者,得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申請核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