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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徵兵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鄉(鎮、市、區)公所應以資訊系統,就戶政資料執行轉錄,編立徵兵及齡男子名冊。
前項執行轉錄之基準日及相關配合事項,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