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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依本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三項除外規定辦理時,得以適當方式說明可能之影響,使少年、少年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有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之機會,並依少年之年齡及身心發展程度權衡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