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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公務員辦公時數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院及所屬機關雇員、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受訓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聘僱人員,均受本規則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