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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院辦公時間,依中央政府法令之規定。但遇特別情形有延長之必要時不在此限。
星期日及例假日,書記廳應派員輪流值日。每日散值後,應派員值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