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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官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9-6 條
對於職務法庭第一審案件之裁定,得提起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