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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8 條
撒水頭裝置數量與其管徑之配比,應依左表規定:
┌────────┬─┬─┬─┬─┬─┬─┬──┬────┐
│管 徑(公厘)│25│32│40│50│65│80│ 90│ 100 │
├────────┼─┼─┼─┼─┼─┼─┼──┼────┤
│撒水頭數量(個)│ 2│ 3│ 5│10│30│60│ 100│ 100以上│
└────────┴─┴─┴─┴─┴─┴─┴──┴────┘
每一直接接裝撒水頭之支管上,撒水頭不得超過八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