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6 條
技師證書之證書費及技師執業執照之執照費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