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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4 條
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業務,其商品屬投資型保險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其商品非屬投資型保險者,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其資金運用適用保險法相關規定。
二、其專設帳簿之設置、記載、資產管理及風險控管等事宜,準用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