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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法規類別: 立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3-2 條
調查委員會之會議,本法未規定者,準用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相關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