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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2 條
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