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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教人員保險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1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本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修正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