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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1 條
依本辦法所為之裁處,應審酌裁量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目的、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作為違約處理之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