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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法規類別: 立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2 條
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