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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 條
船殼、上層建築、各結構艙壁、各甲板與甲板室應以鋼材或其他同等材料構成。如結構之任何部分為鋁合金時,應符合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A類機艙之冠頂與天罩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