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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 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免官,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罪處刑並受有褫奪公權之宣告,自判決確定之日起免官。
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自失籍之日起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