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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作業及檢證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1 條
核子燃料組合件、控制棒組合件、反應器冷卻水壓力邊界組件,不得採用核能同級品零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