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執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各機關經立法院刪除之預算,不得另行動支第二預備金;但經立法院同意
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