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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審查輔導組之職掌如左:                 
一 各機關申請設置電子計算機之審核事項。、       
二 各機關使用電子計算機效率之查核事項。、       
三 各機關應用電子計算機之輔導事項。、         
四 各機關電子計算機作業設備相互支援之協調事項。、   
五 全國性應用電子計算機資源能量之調查事項。、     
六 本中心業務計畫之協調與策訂事項。、         
七 其他有關審查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