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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實施方式、期間及內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身心障礙者創業行業、需求,採個別或團體方式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