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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85.06.29訂定)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辦理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者,以依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所認可之醫療機構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