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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勞動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三職等,綜理所務;副所
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襄助所長處理所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