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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動植物疫災全民防救災教育表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各級政府應定期辦理本辦法之表彰,並於辦理表彰前三個月公告下列事項。但因特殊情事致無法辦理,且經各級政府首長同意或核定者,得免予辦理:
一、報名及推薦方式。
二、受理報名及推薦期間。
三、應檢具之文件資料。
四、表彰名額及表彰方式。
五、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