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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通報方式,應以書面或網路為原則,必要時,得先以電話或電子文件等方式先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