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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藥事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款所稱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不包括非販賣之研究、試製之藥品。
前項藥品應備有研究或試製紀錄,並以無商品化之包裝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