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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氣墊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氣墊船之營運區域、航線、風浪之限制、晚間禁止航行之時刻、靠泊站及其安全設施,應檢送圖說報請航政機關核定。
氣墊船營運區域或航線內之風速超過航政機關核定之限度者,船長不得發航,於航行中風速超過其限度時,應即向最近之靠泊站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