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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安裝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之規格功能應符合附件一規定。
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之安裝、拆卸、維修及功能確認等事宜應由符合附件二規定之供應商辦理,該供應商應向專業機構申請認證報告,並由專業機構報請交通部公布。
前項出具認證報告之專業機構由交通部指定。
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之安裝或拆卸應符合附件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