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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部對觀光公共運輸服務優化及使用提升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補助營運台灣好行路線之公路汽車客運業與市區汽車客運業辦理路線增開班次、新增串遊路線、票價優惠與相關驗票機程式開發及修改之費用。
二、補助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辦理台灣好行景點招呼站牌融入景點特色及提升服務功能之費用。
三、補助與旅宿業合作之小客車租賃業提供旅客在地接駁服務之費用。
四、補助營運台灣觀巴之旅行業者辦理套裝遊程優惠。
五、補助台灣觀巴業者組成之觀光公益法人辦理在地接駁服務資訊優化相關事項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