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訓練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訓練發展科職掌如左:
一、分區訓練有關各項業務訓練計畫、課程設計及實作作業之規劃、修訂
、改進事項。
二、分區訓練各項訓練課程教材編撰之協調及實作作業之配合連繫。
三、分區訓練教學方法研究改進事項。
四、分區訓練教學活動輔導事項。
五、分區訓練年度訓練經費之估編。
六、分區訓練學員建議事項之分轉及彙復事項。
七、分區訓練概況統計。
八、各區訓練中心業務協調連繫及其訓練績效考查事項。
九、各責任中心局委託外界辦理電腦推廣教育訓練之規劃、審查、督導事
宜。
十、本所學員報到、名冊製作、寢室分配、生活管理、保健、醫療、學業
輔導、品德操守考核、假期核給、獎懲簽報及育樂活動規劃等事項。
十一、輔導績效檢討評鑑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教學及輔導活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