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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發電業依第三條規定所提撥數額,應提列為特別盈餘公積,並於年度財務報告揭露其運用情形及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