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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力調度原則綱要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輸配電業應於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前提下,依相關環保法令規定,執行電力調度運轉操作,並優先調度再生能源。
輸配電業應依系統可靠度影響程度、雙邊合約規範、發電機組升降載特性及儲能系統等因素,擬具調度優先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