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園區內社區用地,應依原核定計畫興建住宅,並得依該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或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所容許使用之項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