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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綜合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商品市場監督管理法規之制(訂)定、修正、解釋之擬議與相關措施之規劃及宣導。
二、商品驗證工廠之檢查、品質管理驗證機構之認可、登錄及監督管理。
三、本局國際與兩岸交流合作事務之綜合企劃、協調聯繫及推動。
四、消費品安全業務之規劃、推動及宣導。
五、本局政策方針、施政計畫之研擬、推動及考核。
六、商品標示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及解釋之擬議與相關措施之規劃、推動及宣導。
七、其他有關綜合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