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毒物化學組職掌如下:
一、毒物化學之檢驗、鑑定及研究事項。
二、生物化學之檢驗、鑑定及研究事項。
三、藥物化學之檢驗、鑑定及研究事項。
四、毒物化學法醫學之研究及發展事項。
五、其他毒物化學法醫學之研究及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