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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代理教師者,其再聘次數,不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