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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專科以上學校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及產業合作開設專班者,得招收一定比率之合作學校學生或產業人員;其招生方式、名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由專科以上學校擬訂,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