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專科學校改制技術學院與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設專科部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專科學校改制為技術學院並設專科部,每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
本部受理申請及審核程序如下:
一、專科學校符合前條第一項各款改制之條件者,得研擬改制計畫書,提
經校務會議審議,私立學校並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檢附改制計畫
書、會議紀錄。連同符合前條第一項各款條件之基本資料及相關表件
,向本部提出申請。
二、本部為辦理專科學校改制為技術學院事宜,得組成專案審查小組進行
審核,分初審、複審二階段;初審就各校所提改制計畫書、會議紀錄
、基本資料及相關表件審核。
三、初審通過之學校,本部於辦理實地訪視後,進行複審,經複審合格,
提本部技職校院變更審議委員會審議,經審議委員會之決議,就學校
未來規劃及長遠發展提供具體改進意見;必要時本部得同意其先行籌
備,並俟籌備完成後再核定改制。
四、專科學校經前款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私立學校由本部核定改制;
公立學校由本部依行政程序報請行政院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