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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譽國民之家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保健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門、急診醫療及失能榮民鑑定。
二、環保、衛生、防疫、營養、保健、復健及長期照護業務。
三、專業照護教育訓練及衛教宣導。
四、醫(養)護行政業務。
五、其他有關保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