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扶助對象得自行選任合格之律師辦理本辦法規定之法律扶助。
執行機關得將其管轄區域內熟諳原住民文化與生活習性或熟諳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之律師列冊,以供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