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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國家公園事業紓困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業者已依本辦法補貼權利金及租金,不得重複領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重複領取者,應於重複受領之日起一個月內補繳依本辦法補貼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