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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埋設用戶排水設備所需之土方,以原開挖之土方回填,舖面應採透水性設計。但開挖土方數量不足或不符透水性設計土方規格者,得不以原開挖之土方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