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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人民團體立案證書頒發規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人民團體立案證書應開列左列事項:
一、團體名稱。
二、成立日期。
三、會址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