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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戶政機關提供戶口統計資料,其收費數額如下:
一、戶政機關提供戶口統計資料,每張收費新臺幣十元。
二、提供電子資料檔之收費依資料量核計,以百萬位元組( Mega Byte,以下簡稱 MB )為計價單位,申請之統計項目資料量不足五十 MB 者,收費新臺幣一千元;五十 MB 至不足一百 MB 者,收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一百 MB 至不足五百 MB 者,收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五百 MB 以上者,收費新臺幣三千五百元。
公私立學校申請戶口統計資料供教學研究、教育宣導或學生撰寫論文者,得折半收費;政府機關及民意機關為業務需要申請者,免收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