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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受戒治人入所時,應調查其入所裁定書、移送公函及其他應備文件。如文件不備時,得拒絕入所或通知補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