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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案件書狀及卷內文書公開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下列為應予限制公開之事項:
一、依法核定之國家機密。
二、公務秘密、營業秘密或其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
三、其他依法應限制公開或公開為不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