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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下列政府採購資訊應公開於採購網站,必要時並得刊登採購公報:
一、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之公告。
二、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公開說明或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之公告。
三、本法第四十九條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
四、本法第一百條第二項多餘不用堪用財物之無償讓與公告。
五、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邀請所有符合資格廠商投標之公告。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