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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郵政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9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八日修正之第十條條文及現行條文第二十條之刪除,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