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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8-1 條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理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事項,得經財政部核准,指定由具有專業能力之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為之。